大專弱勢助學計畫申請入口

                          大專弱勢助學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 112學年度大專弱勢申請日期為:9/5~10/15審核未過之同學請於1230日前將繳交申覆資料
  • 104學年度起申請大專弱勢補助不需再作80小時服務學習時數,但之前的時數仍須完成方可申請

 

申請對象: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本校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之修業年限內學生
(不含五專、七技前三年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

申請資格:

  1. 家庭年所得未超過新臺幣70萬元。

  2.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新臺幣2萬元。

  3.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4.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家庭年所得

每學年補助金額

級距

學士班及專科班
(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學生

碩、博士學生

30萬以下

 

 

 

20,000

35,000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7,000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2,000

超過50萬-60萬以下

17,000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

超過70萬-90萬以下

15,000

※級別是由教育部認定。
※私立學校採公立學校收費者,每學年補助金額比照公立學校。
※本補助為每學年上學期開學後申請,審核通過後統一於下學期繳費費扣除,
 上學期並無補助,需繳交全額現金或是辦理就學貸款。

 

 

繳交資料

  1. 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表暨切結書。

  2. 父親、母親、學生本人及配偶之戶籍謄本(3個月內,記事不可省略)

  3. 上學期成績單 (需有註冊組蓋章)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申請登入

 

詢問電話:有任何申請上之疑問,請電洽課外活動指導組業務窗口﹝07693-9523

※請同學依規定時間辦理及繳件,凡未依規定致影響個人權益者,後果恕請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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