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託本校辦理「110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請惠予公告活動訊息及轉知所屬單位並 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旨揭競賽訂於本(110)年11月14日(星期日),於本校府城校區辦理。
二、本次競賽說明如下:
(一)競賽對象:競賽時需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二)競賽項目
1、演說:
(1)國語。
(2)閩南語。
(3)客家語。
(4)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
2、作文:
(1)書寫組:
甲、國語。
乙、閩南語。
丙、客家語。
(2)電腦打字組:
甲、閩南語。
乙、客家語。
三、檢送競賽海報及實施計畫,並請鼓勵符合資格學生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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