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辦棄選課程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大學部、專科部學生選課辦法規定辦理。
二、申請日期自109年5月11日(一)至109年5月15日(五)止。
三、為避免學生學期成績因2/3不及格而致退學,在申辦棄選期間,請班級導師訪談期中考成績表現欠佳之學生,並依程序完成棄選手續。
四、學生棄選課程後之學分,不得低於各學制每學期最低修課學分數之規定。
五、「學生棄選課程申請表」請至http://testweb.tf.edu.tw/oaa_fo_cho下載或至註冊課務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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