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學院系所:
(一)藝術設計學院:文化創意設計研究所、美術工藝系(科)、影視藝術系(科)、表演藝術學位學程
(二)民生設計學院:觀光與休閒事業管理系(科)、設計行銷系、餐飲管理系(科)、時尚美妝設計系(科)
(三)應用設計學院:遊戲與動畫設計系(科)、遊戲與玩具設計科、流行商品設計系(科)、室內設計系(科)
二、四技一、二年級選課有重大變革,請務必詳閱:
(一)自行選課(自行安排各學期修課,畢業前修畢規定學分學時)課程類別如下:
1.通識必修:外國語文(一)(二)、英文能力訓練、本國語文(一)(二)、電腦與資訊運用、體育(一)(二)、服務學習(一)(二)、公民素養、邏輯創意思考、生活美學賞析、人文藝術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
2.院通識選修
3.跨學院選修
※注意事項:每門課程皆有人數限制,額滿為止且不另以人工選課加選。
(二)系統預選課程類別: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學院選修。
三、四技三~四年級選課
(一)自行選課(自行安排各學期修課,畢業前修畢規定學分學時)
課程類別:跨學院選修。
(二)系統預選課程類別:通識必修、學院選修、專業必修、專業選修。
(請至「選課資料查詢」查看上課班級與地點。)
四、五專一~五年級、七技一~七年級選課
(一)由系統預選該班級課程。
五、通識課程(含體育、服務學習、院通識選修)網路選課:
學制 |
上網選課時間 |
四技一年級 |
109/02/06(四)09:00~22:00止 |
四技、五專、七技 |
109/02/07(五)09:00~109/02/10(一)22:00止 |
註: 1.五專及七技一年級、四年級體育課原班上課。 2.108學年度第二學期五專及七技二、三年級無體育課程,不需選體育課。 3.此時段開放需重補修體育之學生選課,若體育課程與原名稱不同,請務必於開學後 |
六、一般課程網路選課
1.第一階段學生網路選課
學制 |
上網選課時間 |
五專、七技 |
109/02/11(二)9:00~22:00止 |
四技、研究所 |
109/02/12(三)9:00~22:00止 |
四技、五專、七技、研究所 |
109/02/13(四)9:00~109/02/15(六)22:00止 |
2.第二階段學生網路選課(含體育、服務學習)及人工作業選課
網路選課(不分年級、班級) |
109/02/18(二)9:00至109/02/21(五)17:00止 |
人工作業選課 ※僅受理跨部、跨學制選課及其他特殊情況,其餘請一律於網路選課 |
109/03/03(二)9:00至109/03/06(五)17:00止 |
1.人工作業選課流程:學生填寫加退選申請單→授課教師簽名→系主任簽名【通識課程請通識中心主任簽名】→註冊課務組 2.選課作業完成後,請立即核對選課資料,已加選的課程即日起開始上課,已退選的課程不必上課,若課程有錯誤,請即刻至註冊課務組處理,並於109/03/20(五)下午5:00前完成。 3.學生選課確認:109/03/11(三)至109/03/22(日),請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學生區「選課資料查詢」內檢查所選課程,如無問題請點選「確認鍵」,課程有錯誤者,則請至註冊課務組修正。 4.選課異常處理:109/03/12(四)至109/03/20 (五),請同學務必注意自身權益,發現課程問題請於期限內至註冊課務組處理,逾時不受理。 5.學生應於本學期期中考後第2週109/05/18(一)至109/07/03(二)上網填寫「教學滿意度問卷調查」。(可使用手機上網填寫) |
七、選課注意事項:
(一)選課確認以校務行政系統資料為主,「選課確認總表」上未選取之科目,將無法獲得成績。
(二)通識課程注意事項:
1.體育:
(1)專科部:依排定之固定時段上課,由系統預選。
(2)大學部:需進行興趣分組網路選課。學生請依註冊課務組公告體育課程代號,依各學制、年級開課時段進行興趣選課。
2.全民國防教育:
(1)專科部:
a.五專一年級全民國防教育、健康與護理為必修課程。
b.五專四~五年級:為選修課程,學生可自行網路選課。
(2)大學部:四技一~四年級及七技四~五年級:為選修課程,學生可自行網路選課。
3.服務學習:以時段開課之課程,請同學自行網路選課。
4.當學期所選課程皆可至學生區「選課資料查詢」查看上課班級與地點。
(三)學生若未完成網路選課,不修讀各系科所開之選修課程,易造成所需修習畢業學分數不足,將影響畢業。
(四)學生跨其他系科修課,除通識課程外,所選他系之必選修課程一律視為選修課程。
(五)每門課程皆有修課人數限制,額滿為止,請按公告時間上網選課,所選課程若已達規定上限人數則無法再加選,同學請另選時段或課程。
(六)網路選課衝堂處理:
在選課前請先查詢課程,慎選時段。如有衝堂卻未在選課規定期限內修正者,所有衝堂科目將視為未選,系統將會自動刪除。
(七)延修生及在校生於開學選課完成後,請立即上課(修課名單系統同步更新)。
八、選課相關規定:
(一)學生選課依本校大學部(專科部)學生選課辦法辦理。
(二)跨學制選課:
1.大學部不得修讀專科部一至三年級課程,專科部經同意得預修大學部。
2.五專四、五年級與四技一、二年級及二專可互選,但學分數、學期需相同。
(三)網路選課開放跨系選讀:學生可跨修其他科系專業課程,但需注意原系所認可之跨系選修學分上限。
(四)各學制年級修課總學分數限制:
學制 |
年級 |
最低(不得低於) |
最高(不得高於) |
四技 |
一~三 |
16 |
25 |
四 |
10 |
22 |
|
七技 |
一~三 |
20 |
32 |
四~六 |
16 |
25 |
|
七 |
10 |
22 |
|
二技 |
三 |
16 |
25 |
四 |
10 |
22 |
|
五專[註] |
一~三 |
20 |
32 |
四~五 |
12 |
28 |
|
二專[註] |
一~二 |
12 |
28 |
[註]專科部延修生不得超過28學分 |
(五)學生應於規定日期內上網選課,凡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者,不再另行辦理網路選課,選課結果以系統之資料為主,不得異議。
(六)有下列情形不可加選該課程:衝堂、選課人數已滿、已修習及格之科目(含通識課程)、修課已達該學期之學分數上限或重複修課。
(七)學生因轉學或不及格需補修必修課時,若至他系補修課程,請務必至註冊課務組填寫抵免表。(因跨系修課之課程皆列為選修,無論課程名稱是否相同,申請抵免後,方可將該門課列為必修。)
(八)即使部別、學制、必選修別不同,只要科目名稱相同,該科目成績及格後不可重複修課。若重複修課在畢業資格審核上,其成績及學分僅能認列一次。
(九)日間部學生至進修部修習學分規定,依本校學則及選課辦法辦理。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課務組:TEL(07)693-9513。
※相關訊息同步公告於學校網站及教務處網頁。